您好,关于您所说领取结婚证一年后离婚了,需不需要退还彩礼的问题,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的。就您目前所说的情况,如果,你们在一起同居生活了,那么对于该款项,一般是不需要退还的。
近年来,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,彩礼的数额不断提高,所以返还彩礼也成为了热门话题。
最高人民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应当予以支持:
(一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
(二)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;
(三)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。
适用前款第二项、第三项的规定,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。
也就是说有且只有这三种情形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。您和男方领证虽然领证满一年,但如果只共同生活了几天或者共同生活的时间较短,那么也是支持返还彩礼的。如果您结婚后一直和男方共同居住生活,因感情不和,与男方离婚,即使男方给了10万彩礼,一分钱都是不需要返还的。
司法实践中,即使支持返还彩礼,也不代表男方给付了10万彩礼要返还10万。返还彩礼还需要根据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、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、彩礼的给付方式等综合进行认定。比如说男方支付了10万彩礼,10万的彩礼已经用于夫妻日常开销,旅游、照顾家庭,完全开销掉了。那么,男方即使起诉要求返还彩礼,也无法得到的支持。
最后安嘉律师提示,如果男女双方已举办了婚姻仪式并且同居生活,但是男方拒绝登记结婚,导致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,那么彩礼,女方是可不予返还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