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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开荒土地补偿规定

来源:才杰教育

法律分析:

农村开荒地有长期使用的权利,但有无补偿各地规定不一样,可以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确定。

法律依据:

《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》

(二) 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审批土地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在和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不得违反法律和行规的规定下放土地审批权。严禁规避法定审批权限,将单个建设项目用地拆分审批。

(三) 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。各类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,建设单位必须补充数量、质量相当的耕地,补充耕地的数量、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,防止占多补少、占优补劣。不能自行补充的,必须按照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。耕地开垦费要列入专户管理,不得减免和挪作他用。投资的建设项目也必须将补充耕地费用列入工程概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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