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地产税法草案现已完结,最快有可能年提交全国常委会审议。可是,即使提交全国常委会审议,也并不意味着就能落地和施行。从立法程序上,房地产税法在出台是很困难的工作,也能够说是不现实的事。因为房地产税不只触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,也触及到核心和当地的利益,还触及到整个社会的安稳和私有产业的维护,这样一部重要的法令,稳重出台也在情理之中。“在维护全国共同大销售的前提下,支撑各区域在新式乡镇化、国资国企变革、区域性金融销售和金融机构、房地产税、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立异”。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什么?1、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、县城、建制镇和工矿区(不包括农村)的房屋。
2、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,如围墙、烟囱、水塔、菜窖、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。
3、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,在出售前,不征收房产税,但对出售前房产税开发企业“已使用或出租、出借”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。房地产税变革要把现有的房产税和乡镇土地运用税兼并起来,已断定无疑。这则意味着,房产税将添加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负,并且是以房地产的评价值为交税本质,其他比方土地、契税等暂不归入。【法律依据】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》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、分期缴纳。纳税期限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。